【本報訊】身兼坪洲鄉事委員會主席的離島區議會主席林偉強,被揭發03年至07年期間,涉嫌向政府提供偽冒簽名收據,成功向區議會申領近10萬元津貼,租用鄉事委員會辦事處用作其區議員辦事處。時任坪洲鄉委會副主席的安慶英踢爆鄉委會從未開會討論向林偉強外借辦事處一事,四年來更向林偉強分文未收。廉政公署已經介入調查,捲入是非的林偉強堅稱未有私租津。
記者:許偉賢
昨天有報道稱,林偉強03年至07年間向離島區議會申領近9.6萬元津貼,租用由他出任主席的坪洲鄉事委員會辦事處作為區議員辦事處,並呈上由坪洲鄉委會簽發、證實每月收到林偉強提供的2,000元收據。但鄉委會一直未有收到相關款項,有成員質疑林偉強私吞租津,正式向廉署舉報。
林偉強最初接受本報查詢時極力否認私吞租津,堅稱有向鄉委會每月發放2,000元,否則不會有收據,並將事件扯到10月舉行的鄉委會改選,質疑有人藉此衝擊他。他承認正受廉署調查,會以平常心對待。
不過,堅稱收到鄉委會收據的林偉強,卻被揭發多一項懷疑「冒簽」罪行。在林偉強呈交的收據中,可見簽收人為現任坪洲鄉委會副主席黃開榆,但黃開榆接受本報查詢時強調「從來冇簽過呢張收據,亦冇見過呢張收據,係有人冒簽。」
黃開榆指事發之時他是鄉委會委員,負責每月簽發支票「出糧」予鄉委員職員,「有人要冒我個簽名都好容易」。他稱有執法人員曾向他了解事件,已表明未有簽發相關收據。由於廉署正調查事件,因此未有報警求助,希望事件水落石出。


鄉委會從未討論租借辦事處
當年任坪洲鄉事委員會副主席的安慶英更踢爆,林偉強從未向鄉委會提出租用鄉委會辦事處作議員辦事處,「根本就冇開會討論過呢件事,直至有報紙追問,我都好愕然。」同期由坪洲鄉委會向政府提交的財務紀錄,也未有顯示相關款項。
本報昨晚傍晚再次致電林偉強,求證涉嫌冒簽一事但未獲回覆。他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則對此表明「好奇怪」,會加以求證。
據了解,廉政公署兩、三個月前曾到坪洲鄉事委員會辦事處調查,除了取走多份文件、也曾向多名鄉委會成員查問。廉署發言人昨日不評論事件。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並使用該文書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即犯偽造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提供虛假資料申領租津也屬詐騙罪,有機會被判監禁。《區議會條例》規定,若區議員被判監三個月以上,將會喪失區議員資格。
鄉委爭鬥
疑借醜聞逼退選
林偉強擔任鄉議局副主席多年,雖然穩坐鄉議局第二把交椅,但表現未獲好評,在鄉紳之內名聲麻麻。今次被鄉事委員會揭發涉嫌偽冒他人簽名侵吞租金津貼,事件疑與有委員不滿其表現、欲在10月坪洲鄉事委員會改選時,藉醜聞將他「拉下馬」有關。
「佢好似大爺咁款」
據了解,坪洲不少鄉紳對林偉強的表現劣評如潮,林偉強卻堅持不言退,一直身任坪洲鄉事委員會主席。03至07年度曾擔任坪洲鄉事委員會副主席的安慶英昨天便指摘林偉強表現不濟,又踢爆指「佢從來都冇乜點開會,佢鍾意點就點,好似大爺咁款,淨係想保住個位,個個都怕咗佢。」面對怨聲載道,林偉強卻未有退選之意,準備本年10月繼續參與該鄉委會主席選舉,預料因此被人放出黑材料打擊。
林偉強過往是非不絕,曾被債主入稟索償逾300萬元,又曾捲入離島區足球會投票權的虛假陳述案,有關他經濟拮据的消息更不時傳出。他04年接受周刊訪問時更以「大主席」自稱,最後要寫信向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