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鯨的宿命 - 高慧然

殺人鯨的宿命 - 高慧然

據悉,有些囚犯在被長期囚禁後,對重獲自由充滿驚恐,甚至有釋囚因為不能融入社會而要求重返監獄。這種在一般人看來反邏輯的行為,在心理學及人類行為學上是解釋得通的:人們對熟悉的環境及生活方式有依賴性,對適應陌生環境有本能的恐懼。囚犯在監獄的時間越長,脫離社會生活的時間越長,重投自由承受的壓力越大,社會生活能力也越弱。
這一點在動物身上尤其明顯,那些被人類囚禁在空氣調節房內,被當作禮物般送來送去的熊貓,早已失去野外求生能力。馬戲團的老虎亦然,牠們為了一隻雞腿不惜向馴獸師百般諂媚,觀眾嘻哈大笑,有多少人領略到其中的悲哀?有時候我甚至想,究竟是把動物當作食物殘忍呢?還是把野生動物囚禁起來馴養成玩物更殘忍一些?前者是死刑,後者是凌遲意志與尊嚴的終身監禁,是引刀成一快,還是老死在籠中?選擇權並不在動物手上。人類是多麼殘暴的動物。
美國佛州奧蘭多海洋世界那條叫做「朋友」的殺人鯨,向剝奪牠自由、肆虐牠尊嚴,卻以「朋友」自居的人類憤怒地宣戰了!可是,三條人命既換不回牠重返家鄉做一條魚而不是囚犯的資格,也不能讓牠有尊嚴地死去。餘生牠將繼續娛樂人類,直至老死……
李純恩常常說,甚麼東西被中國人愛上了便遭殃,這句話,去掉中國兩個字仍然成立。地球人的劣根性無種族之分,無高下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