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鮮雞大王與兄爭地捱打兄長與姪兒承認傷人判守行為

冰鮮雞大王與兄爭地捱打
兄長與姪兒承認傷人判守行為

【本報訊】有「冰鮮雞大王」之稱的香港冰鮮禽畜業商會主席郭時興,疑因租用公司的地方劃界問題與兄長郭誌有爭執。郭時興去年10月在落馬洲的公司內遭兄長及姪兒毆打,頭及口唇受傷。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郭誌有與兒子承認襲擊傷人罪,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判父子須簽保千元,守行為12月。
記者:陳浩義

首被告郭誌有(52歲),新界養魚協進會顧問,次被告為其子郭紹良(32歲),控罪指兩人於09年10月7日在新界落馬洲担竿洲路聯益園郭苑家漁業有限公司內,襲擊48歲男子郭時興造成身體傷害。
現場為郭誌有開設的漁業公司,胞弟郭時興向兄長租用地方。案情指,郭氏兄弟在上址經營不同公司,兩人因爭用地方的劃界問題,關係變差。事發晚上11時許,兩人發生爭執,兄長衝向胞弟拳打腳踢,其子加入毆打叔父。公司職員見狀制止三人及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兩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郭時興送院後證實頭部左邊有觸痛,上唇擦傷。警方翻看閉路影帶,確定兩被告襲擊事主,遂落案起訴。

07年捲入涉嫌行賄案

被告父子昨沒有聘律師代表,郭誌有親自求情稱,事件因自己而起,怕連累兒子前途,懇求輕判。他又指因胞弟一部壞車阻住地方,兩人爭吵時,遭對方出言挑釁才犯事。
郭氏兄弟來自禽畜業世家,生意遍及中港兩地。據悉郭父早年經營鴨場,郭誌有在97年禽流感爆發前,在新界開鴨場,後經營內地淡水魚進口生意,並在內地開設淡水魚場。郭時興則主攻本港冰鮮雞市場,生意佔市場七成,供應不少大型食肆及超級市場,在內地亦經營冰鮮雞加工廠。
郭時興於07年與員工捲入涉嫌行賄飲食集團供應平價雪藏禽肉案,他一度遭廉署扣查。他旗下的運輸車隊,8輛冷藏車於08年8月遭刑毀。
案件編號:FLCC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