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同學用膳 中大生偷三手提電腦

趁同學用膳 中大生偷三手提電腦

【本報訊】於香港中文大學讀一年級的男生,在校園的圖書館內,趁同學前往用膳時,偷取他們遺下的手提電腦,總值約1.7萬元。警方憑閉路電視拍下的犯案片段,將男生拘捕。涉案男生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三項偷竊罪,還柙至3月17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現年21歲的被告黃蘇役,報稱中大一年級學生,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6日,在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地下,偷取男子劉俊郎一部「富士通」手提電腦及電腦袋,總值3,000元。被告另於同年11月30日及12月2日,在中大的田家炳樓圖書館自修室內,偷取姚春琳的「聯想」手提電腦連滑鼠及充電器,總值5,050元,以及屬於賈思玉的「戴爾」手提電腦連滑鼠及充電器,價值9,189元。

閉路電視拍下經過

案情指,三名事主同為中大學生,三人先後在案發期間,在涉案圖書館遺下手提電腦,便離開往用膳。飯後返回圖書館,三人發現手提電腦不翼而飛,遂報警處理。警方翻查校方的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姚的座位附近鬼鬼祟祟,被告更被拍下偷去賈的電腦的犯案過程。
警方確認被告身份後,在今年1月到其宿舍將他拘捕。他向警員道歉,警方即場起回事主劉俊郎的電腦,並發現被告犯案的衣物及背囊。警誡下被告承認控罪,指另兩部電腦變賣獲得2,250元,並已花光。
案件編號:STCC10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