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離港 富商涉姦印傭獲釋

事主離港 富商涉姦印傭獲釋

【本報訊】中年富商涉嫌性侵犯兒子聘用的印尼傭,女傭因姦成孕,富商疑提供墮胎藥予她。被控強姦、非禮及意圖導致墮胎而供應藥物等五罪的富商,昨在高等法院提訊。控方指女事主及另兩名同鄉證人皆已離港,無法確保她們出庭作供,故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官遂判被告無罪釋放。
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鍾志強(57歲),原被控於08年8月15日至12月3日間,在何文田牧愛街雅利德樺臺一單位內,三度強姦31歲印尼籍女子;同年12月30日在上址非禮她,並於09年1月7日非法向她供應毒藥Cytotec,意圖促致她流產。被告否認所有控罪。

兩同鄉證人亦離去

據悉,被告與兒子同住雅利德樺臺樓上樓下不同單位,報稱遭強姦的女事主由兒子聘用。本案女事主及另兩名證人均為印傭,其中一人與女事主為鄰,稱聽到女事主高呼求救,女事主亦有告知她遭強姦。而女事主信奉回教,屍體須土葬,另一同鄉印傭則替女事主將胚胎拿往赤柱沙灘埋葬。
警方原與女事主保持聯絡,案件訂今年4月開審。惟警方最近發現女事主已於去年10月離港,無法再聯絡;兩名證人分別約滿和提早解約,均已離港。資料顯示,被告自80年代投資物業巿場,先後以多間公司名義持有逾15個舖位及6個豪宅單位。
案件編號:HCCC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