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二日 貴報由桑普執筆,名為〈民主黨方案難以看好〉的文章,文中敍述民協的立場與事實不符,特來文澄清。
桑普在文章中稱,「民協認為,在政府承諾一七、二○年普選,以及取消委任區議員的前提下,不再堅持二○二○年取消立法會所有功能組別,屆時可用『新九組』擴闊選民基礎,保留功能組別。」這明顯與民協的立場不符。首先,民協在向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建議中已表明,二○一七年及二○二○年的特首和立法會選舉,必須符合普及而平等這個國際性的普選標準,而現時的功能組別根本不是普及而平等,民協認為在二○二○年或以前必須全面取消。此外,民協方案中並沒有「新九組」,因此,說民協認為二○二○年可用「新九組」擴闊選民基礎以保留功能組別,也不正確。
基於人大常委會於二○○七年的決定,以及《基本法》的「政改五部曲」下,若要取消功能組別,在立法會獲得三分二的議員支持是最起碼的條件,難度相當高。因此,民協方案中建議的立法會「冲淡方案」,正是希望透過增加民選議員的數目,提高立法會內的民意力量,藉此減低功能組別議員在立法會的比例,然後在二○二○年將這個不民主的功能組別全面取消。民協知道,很多支持民主的市民,希望能盡快取消功能組別,民協認為冲淡方案縱使不能將功能組別立刻取消,但在現存制度的掣肘下,卻是促使二○二○年取消功能組別的可行方法。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