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倉經理涉冒簽盜千萬妻兒及胞姊同控洗黑錢罪

九倉經理涉冒簽盜千萬
妻兒及胞姊同控洗黑錢罪

【本報訊】九龍倉集團旗下的九龍倉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經理,在過去七年間監守自盜,偽造虛假付款單據及假冒上級簽名,騙取公司簽發共1,240萬元,並將竊款分別存進自己、妻兒及親姊的銀行戶口。該名前助理經理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及企圖盜竊共五項罪名,其妻兒及親姊則否認六項洗黑錢罪。
首被告劉元孝(50歲)於案發時為九龍倉有限公司的助理經理,負責處理九龍倉有限公司、隆豐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及馬可孛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銀行戶口賬目,任職已20年。他昨日認罪後還柙候判。

偽造付款單據轉賬

至於次被告為其妻子廖楚貞(48歲),家庭主婦;第三被告親姊劉香嬌(52歲),清潔工人;第四被告為兒子劉鴻基(25歲),無業。三人否認控罪,案件今日開審。
控方案情指,01年10月至08年6月間,首被告偽造付款單據,冒簽上級簽名,令上述三間公司簽發支票及自動轉賬共1,240萬元,收款人分別為被告本人、其妻兒、親姊及另兩名男子。
控方指,次被告至第四被告的銀行戶口內,由01年至08年間曾處理合共340萬元竊款。次被告更於05年以729萬元購入將軍澳蔚藍灣畔一個物業。
至08年6月27日,首被告安排一名李姓員工的發薪支票時,準備另一張同額的65萬元薪金支票,讓上級簽署,並存進自己的銀行戶口。銀行發覺可疑,7月初致電公司查詢,因而揭發首被告監守自盜。
首被告同月20日被捕,次被告於五日後自首。惟控方指,次被告於自首前,以762萬元出售蔚藍灣畔單位,取得76萬元定金後,即提走現金,又從銀行戶口提走共113萬元款項。第三被告亦於被捕前提走9萬元現金。
案件編號:DCCC10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