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淋鏹案被告另涉兩罪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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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鏹案被告另涉兩罪判囚

【本報訊】去年9月旺角女人街發生勒索案,被告向證人潑鏹水。被指淋鏹的28歲被告池志康(圖)另涉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逾6.1萬元,並在荔枝角收押所襲擊一名前警員犯人。被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欺詐及傷人罪,被判入獄七個月。
被告於去年2月19日駕車在大埔發生意外。3月,被告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援助,呈上兩封公司信證明受聘一裝修公司。社署致電一名聲稱是該公司經理確認後發現公司信及該經理均屬虛構。
去年8月31日,被告在荔枝角收押所因牽涉一宗囚犯集體毆打案接受調查。當他離開辦公室時遇上犯人趙崇基,他向趙拳打腳踢10秒後被制止。
案件編號:ESCC638/10&KTCC6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