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資 政府、人大禁擔保

地方融資 政府、人大禁擔保

【本報訊】中央大規模開展「收水」行動,同時嚴查信貸風險,佔據去年貸款大頭的地方融資平台,自然難逃一劫。財政部目前正牽頭,制定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文件,今後地方政府和人大不能為項目發出「擔保函」,此舉勢必令地方政府面臨新的融資難題。
為防範信貸風險,銀行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融資擔保,由於大投入的基建項目能夠拉動地方政績,地方政府會想方法向銀行出具各種形式的擔保,以協助融資平台獲得貸款,其中包括地方人大、政府出具的還貸支持性文件,以及地方財政出具的還本付息承諾函,但一紙函文只是「形式主義」,造成信貸風險四處潛伏。

個別地方融資負債率400%

數據顯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去年應對金融危機過程中最為活躍的融資主體,平均負債率高達6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高達400%。全年9.59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新增貸款中,投向地方融資平台的貸款佔比高達40%,總量近3.8萬億元。取消地方政府「擔保函」後,地方融資平台的貸款申請將平添阻力。
但信貸風險不可不管。今年1月,總理溫家寶強調,盡快制訂規範地方融資平台的措施,防範潛在財政風險。
國務院發展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認為,在不允許直接舉債的前提下,銀行貸款是地方政府籌集資金的主要渠道,但隨着調控力度加大,預計地方政府融資會有所收縮。
內地銀行界指出,去年政府項目無往不利、各行爭搶,而今年則必須通報總行,批出甚少。已批項目將不受影響,但新項目今年可能難以通過審批。中銀監的「有保有壓」信貸政策,在「緊」地方的同時也計劃年內出台《小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指引》,以提高小企業信貸不良貸款、責任追究容忍度,亦即放寬小企業信貸環境,提升貸款滿足率及覆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