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偷iPhone遭毒打

男子被指偷iPhone遭毒打

【本報訊】四名男女聲稱懷疑男友人偷去其中一人的iPhone電話,涉嫌將他禁錮在深水埗福仁商場的店舖內,其間向他拳打腳踢,並以摺凳及煙灰缸施襲,又逼他寫下欠單,指他偷去電話,要賠償8,500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依次為吳嘉維、馬健賓、趙永日及吳美珠,年齡介乎28至31歲,被控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非法禁錮及刑事恐嚇共三項罪名。
控方指首三名被告互相認識,第四被告為次被告的女朋友。案中事主謝啟超,於08年10月受僱於首被告位於黃金商場的色情光碟舖工作與各被告認識。
案發於08年12月23日,謝已沒有替首被告工作,他剛離開深水埗警署便遭被告截停,帶回福仁商場一個舖位禁錮。第四被告一度取去謝的擔保紙,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拳打腳踢謝,次被告則指謝偷去他的iPhone,逼他寫下欠單,最後讓他離開。
案件編號:DCCC1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