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遺孀指律師失職

懲教員遺孀指律師失職

【本報訊】休班懲教員在荔枝角收押所外,遭超載的中型貨車翻側壓死,懲教員遺孀透過律師行入稟向貨車司機索償,但指律師行涉嫌失職,沒有在限時內入稟,令有關索償不獲受理。遺孀認為若能成功索償,應可獲得411萬元賠償,並於昨入稟高院,指控律師行疏忽,要求賠償。
奪命交通意外發生於03年2月19日,兩名懲教員黃文成及何偉健被撞死。原告為何的遺孀邵麗嫻,她在入稟狀稱,06年委託鄭子駒律師行,向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的貨車司機蘇植南興訟索償,但案件延至07年7月才入稟,超過案發後3年的入稟限期。
案件編號:HCA2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