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住葵涌麗瑤邨的16歲少女不滿樓下公園常有學生發出噪音,與18歲男友韓明希於去年12月14日及16日,三日內兩度從13樓高處擲水彈落公園洩憤,幸無人受傷。其中16日,一名15歲女生在公園談天時,發現有人投擲水彈,女生抬頭時,發現兩名被告從走廊進入13樓一單位,於是報警。小情侶早前承認兩項容許物件自高處墮下罪,荃灣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取閱報告後,判各人履行社會服務令150小時,罰堂費1,000元。案件編號:TWCC39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