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公務員涉嫌趁不良於行的妻子午睡時,兩度在家中梳化上強姦印尼籍女傭。女傭初次來港工作,人生路不熟,加上仍欠僱傭公司相等於七個月薪金的介紹費,因而敢怒不敢言。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受辱印傭供稱曾向被告妻子哭訴,換來的回應竟是:「冇事嘅,唔好喊。」 記者:楊家樂
報稱退休公務員的60歲被告吳禮香,否認兩項強姦罪。現年29歲的已婚印尼籍女事主,出庭頂證被告。
事主曾於新加坡任職家傭7年,為賺取更多收入,供養女兒升學,遂透過僱傭公司介紹,於08年9月來港,同月19日入住被告位於沙田博康邨寓所,負責照顧年約60多歲、需以輪椅代步的被告妻子。同年10月18日,事主入職剛一個月。她供稱,當日下午被告女兒工作未歸,家中只有事主與被告夫婦。被告妻子臨午睡前叮囑事主做完家務,便可看電視學廣東話。事主照做,被告則玩電腦遊戲。
不久,上身赤裸的被告突然走向事主,把她推倒梳化上,揭起她的上衣及胸圍,吻向她的嘴及撫摸其胸部,隨後脫去事主褲子,將她強姦。其間事主曾欲呼救,但遭被告掩口阻止。完事後,被告呆坐梳化上。事主則到浴室冲身,再到被告妻子床前哭訴。
妻接投訴:冇事嘅
女主人聽後,只安慰她:「冇事嘅,唔好喊,唔好嘈。」惟兩日後,被告重施故技,事主深知女主人不會出手相助,故只有掙扎沒有呼叫。
兩次事件後,他們三人都會同往寓所附近飲茶。事主解釋是應被告妻子要求,又因尚欠僱傭公司介紹費,未來七個月仍要每月扣除3,000元薪金還債,不想失去工作,故未有報警。翌月8日事主因頭痛前往診所,向醫生透露曾遭僱主侵犯,事件始遭揭發。控方指被告被捕後,曾招認和事主有親密關係,但否認性交。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