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年前夕,金管局發通函予銀行,釐清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下可拓展的貸款業務,以及非內地機構可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資本市場人士指,企業在港發行人債並在境外覓得資金用途並不容易,反而有貿易融資業務、但人民幣存款不足的中小型銀行,假以時日較具發債潛力。
記者:劉美儀
鑑於目前本港人民幣存款及貸款規模仍有限,除非銀行已累積較大的人民幣貸款需求,才會發債配對資產,否則短期內未必很快出現本地發人債的活動。
企業集資不滙內地無所用
金管局的通函亦鼓勵銀行接納更多企業開立人民幣賬戶,惟業界表示,因長假期後恢復正常交易僅數天,現階段未見企業開戶情況有顯著改變,但相信未來人民幣存款增長應主要靠企業帶動。
一名大型銀行財資市場主管表示,雖然在港發行人債,不排除成本較內地便宜,但若募集資金不滙入內地,很多企業未必有境外使用途徑,反而一貫偏重貿易融資業務、人民幣存款基礎卻不足夠的中小行,當人民幣融資貸款累積至相當規模時,或會觸發有關銀行考慮發行人債,配對所持資產。
發債補充資金看息率成本
另一資本市場人士則說,除非銀行已具備大規模的貸款基礎支持,否則不會預先籌集資金,承擔息率成本。以本地發行2、3年的短期人債為例,發行額最少數億元,息率料平均達3厘,加上人民幣參與行可透過內地代理行,經國內同業獲人民幣授信,故銀行是否在港發人債補充資金,取決於息率成本。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日前表示,本港及境外企業獲准在港發行人債,對本港金融業發展幫助很大,縱使目前在港人民幣存款不多,企業發債所得的人民幣亦要內地部門批准才能滙入國內。但她相信,現時全球只有本港能發展人債,這已是極好的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