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書要趁嫩讀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有些書要趁嫩讀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Goddam",共237個,"bastard",58個,"Chrissake",31個,還有"fuck",6個。
一本《TheCatcherintheRye》,上述不避俚俗甚至有一毫子粗野的形容助語詞出現的次數之多,有人地毯式地做了個非正式的統計,難怪,goddamit!難怪當年看得那麼爽!
酒,要在合適的年份飲,有些書,要年青時看,才特別夠味,入肉入血。《TheCatcherintheRye》,記不起是讀十三班還是大學一年級時看的,除了因為覺得啃了此書很有型之外,讀之前並沒甚麼大期望,豈料一讀之下:爽!爽!爽!而且十分之十分之撼動我。人不輕狂枉少年。在那時用那雙把世界看得似夠還未的眼睛,看輟學少年HoldenCaulfield在40年代的紐約,以自我放逐的疏離和妄亂感在塵世流浪,天涯飄零,審視世界,孤獨和恐懼似乎不是一種選擇,是一種下場,有種荒涼。對很多事情都看不順眼臭蔑一番,捨年少輕狂更待何時!Goddam這Chrissake那的,"goddammoney.Italwaysendsupmakingyoublueashell";"Girls.JesusChrist.Theycandriveyoucrazy",不是說這是美國三大文學作品之一嗎,怎麼都是人話來?不是說和馬克吐溫的《AdventuresofHuckleberryFinn》和Fitzgerald的《TheGreatGatsby》鼎足三立嗎?不囿於你所謂文法登不登大不大雅之堂的包袱,去你的吧,教育制度人世規條,虛偽到爆!"Lifeisagame,boy.Lifeisagamethatoneplaysaccordingtotherules","Game,myass",什麼人生遊戲、什麼遵守規則呀,我覺得如果他是香港人J.D.Salinger會加多一句「頂你!」

或許創作人特別多反叛繁文縟節的基因。我一邊讀一邊200巴仙感情用事地感受到,在出世的孤寂和入世的委屈之間—遇溺、掙扎、呼吸困難,成人社會淹灌進口鼻的虛偽令我哽住氣管咳出淚水,誰不想孤絕地對庸俗的世界說不!那是本影響了我生命的書,一是強化了對虛情偽善那陣惡臭的討厭,二是肯定了寫作的任性任情,戒掉矯情拘泥虛榮。當然,人家Salinger是不拘一格,我就烏哩單刀。吾友香港大學教授何偉幟博士都說「畢明的筆法,中、英、文、白、俗夾雜……家庭觀眾及我的學生,在沒有指導的情況下,切勿模仿」,對極,對極。
有時墮落像飛翔。一入社會醬缸,要不被主流價值侵蝕得面目全非談何容易,馬步要多穩,意志要多沉,一朝妥協深似海,回頭已是百年身,Holden寧願偏執地孤守麥田,替在那裡嬉戲的孩童們做個守護天使,一夫當關在懸崖邊保衞雷池,接住孩子,不讓稚子的純真掉下那吃人的"crazycliff",在萬惡紅塵,太神奇了有時墮落像飛翔,那"terriblefall"他不能容許。
但Holden的Odyssey之旅也太固執,因為徬徨所以吶喊,過份肯定孩童的純真,他一定沒領教過一孩政策下暴發父母飼養出的小魔怪有多恐怖;也過份否定孽世人生的不可活,Salinger大半生自絕於天下,許是鹿橋《未央歌》所說的「世俗的幸福哄騙不了他,世俗的虛名迷亂不了他」。我慶幸爸爸像祈福黨地告訴我《未央歌》要大學畢業前讀:「讓青年人跳崖易,要他埋首走一條崎嶇迂迴之路太難」,溫煦積極多的鹿橋筆下,「失敗和錯的事也要人來做」,與其消極避世,永遠逃避現實不長大,何不英勇地走一條難行的路,既要在麥田馳騁,也要崖上崖下來去自如,在混俗的塵世,做個黑客,與其抽離,不如超越。
孩童式純真,年少式輕狂,其實沒有年齡界線,何須被縛於「長大令純真消逝」的廢話,誰都應在碌碌凡塵中好好保育自己心靈暗格那個小王子。王國維雖說「四時可愛唯春日」,但「一事能狂便少年」,根本不需酒精煽動,郁達夫的「曾因酒醉鞭名馬」雖狂,「一回酒渴思吞海,幾度詩狂欲上天」也狂,但幾時你能百無顧忌地狂幹一番,就又是少年時!那末「何時能純能真便孩童」,問題是你還記不記得、懂不懂得純和真是甚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