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車失事 美癱婦獲賠1.8億

福特車失事 美癱婦獲賠1.8億

美國38歲婦人卡斯蒂略(CynthiaCastillo)2007年駕駛一輛福特汽車失事,導致全身幾乎癱瘓,加州陪審團認定汽車設計有缺陷,上周四判處福特車廠要向受害人賠償2,340萬美元(逾1.8億港元)。

汽車設計有缺陷

卡斯蒂略出事時,正駕駛一輛1997年的福特Explorer車,怎料左後輪的胎面跟車胎分離,導致整輛車失控,衝出公路,翻滾三圈,她嚴重受傷,左腿和身體多處癱瘓。
她的代表律師勃蘭特指,福特汽車設計有缺陷,令「一位可愛的女孩一生困在床上」。福特代表律師普拉特反駁,指卡斯蒂略使用已磨蝕的車胎才出事,指福特車廠「不可能設計出一輛在胎面磨蝕、仍能安全行走的車輛」。
陪審團最終裁定福特要向女事主賠償,福特正計劃上訴。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