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癡後巷試射自製火箭曾在法國當僱傭兵 認管有爆炸品候判

軍癡後巷試射自製火箭
曾在法國當僱傭兵 認管有爆炸品候判

【本報訊】曾在法國當僱傭兵的「軍癡」,聲稱意外找到一個煙霧彈後,勾起對科學的熱忱,他從互聯網搜尋火箭推進器資料,照辦煮碗自製火箭。去年6月,他趁深宵無人,在住所附近後巷進行火箭升空4至5米的測試,惜未能成功發射,已遭巡警拘捕。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還柙至下月5日,待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陳耀成(28歲),任職救生員,原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昨獲控方保留其中一罪不予起訴。案情指,巡警於去年6月8日凌晨,在旺角登打士街29號後巷,發現被告蹲在地上撥弄一件正在冒煙物品,遂上前查問。被告見狀逃跑,巡警窮追50米至甘霖街,終制服被告。警方在他身上及現場遺下的環保袋,搜出部份炸彈裝置,包括電池、打火機及一個夾附電線的小燈泡等。
警方隨後到被告山東街寓所搜查,搜出一批爆炸品、氣槍、迷彩服及一篇關於火箭推進器的文章,亦在被告的電腦及iPhone中,找到有關火箭結構的文章及片段。警方炸彈專家經測試後,評定被撿的冒煙物品為臨時爆炸裝置,可經電路點燃,內藏炸藥成份不高,但經點燃會因氣體被困膠盒引發爆炸。

意外拾獲煙霧彈

被告被捕後稱,他於案發前三天,在工作的私人游泳池附近的花園台,對開垃圾站找到一個煙霧彈,他是戰爭遊戲及火箭科學的狂熱愛好者,案發時正嘗試把電線和燈泡裝在煙霧彈上作為點火器,希望能將火箭發射至離地4至5米。
辯方昨指,被告自幼對科學甚感興趣,他想從互聯網學到的知識實踐,才會以身試法,事前他主觀認為危險性不高。
不過,法官源麗華質疑:「有好奇心係好,但都應該考慮吓危險性,你唔敢喺屋企試,或者喺(屋企)天台,點解唔考慮吓啲鄰居?」決定將被告收押,同時要求控方提交進一步資料,了解如發生爆炸,會對附近範圍構成的影響。
案件編號:DCCC912/09

事發當日,警方爆炸品處理組人員到場檢視被告所製的爆炸裝置(小圖)。

特稿
丈夫收押 妻嘆徬徨 子女:爸爸去咗邊

「軍癡」丈夫因沉迷製造火箭致犯下刑法,妻子昨見丈夫被收押後,茫茫然感到前路徬徨,一對子女見不到父親步出法庭,亦天真地問媽媽:「爸爸去咗邊呀?」

退役返港更迷戀軍械

被告妻子早前稱,丈夫於05年尾,幼子出世大概5個月左右,拋下她和子女到法國,參加「外籍僱傭兵團」。他經考核被編入「第一步兵團」受訓,當時表明離家數年,但去了4個月,於06年2月便因腳傷退役返港。可是,他返港後對軍械更迷戀,經常身穿迷彩服揹氣槍上山打野戰遊戲,又不時在住所走廊以氣槍瞄射紙皮箱。陳妻表示,丈夫只有中五教育程度,他精於泳術,夏季做救生員和潛水員工作,冬季則當保安員,他案發時在港島舊山頂道的豪宅當救生員。
本報記者

被告陳耀成的妻子(中)昨見丈夫被收押後,茫然地拖着子女離開法庭。
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