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解放軍串謀兩名同黨,憑着如簧之舌及神怪伎倆,訛稱中年女文員可得天賜財寶1.3億元,令她奉上155萬元做法事之餘,更獻上肉體。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嚴斥被告貪得無厭,食髓知味,令事主心靈嚴重創傷,對人生價值支離破碎,應予重罰。法官相信涉案遭騙財騙色者大有人在,但只能按被告承認的案情判刑,重判他入獄四年零八個月(56個月),並頒下刑事破產令。
女事主受創患嚴重抑鬱
法官引用元代天如惟則禪師的禪詩《逝水》中兩句「逝水不復返,黃葉無枯榮」,勸喻47歲女事主X釋懷釋覺,錢財乃身外物,接納家人關懷,不要陷入死胡同做儍事,要明白隨富隨貧且歡樂的心境,亦希望本案令迷信者得到警惕。
被告鄧千祥(44歲)曾任解放軍,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指他於08年9月至09年5月,串謀兩名男子詐騙X。兩名在逃同黨,一人年齡約60多歲是被告師傅,傳授掌相;另一人約30多歲,為被告師兄。
法官指出,X因為貪念、迷信及愚昧無知,致神棍有機可乘。惟一個人愚昧無知篤信神鬼術說不是罪過,只是當局者迷,加上被告與同黨鼓其如簧之舌,利用X盲目迷信,騙取不甚富有的她奉上155萬元,亦糊裏糊塗與兩個沒有感情的男子性交,實可悲可嘆。
稱僅分得8萬官斥無悔意
X的創傷報告指,她患上極嚴重抑鬱及創傷後壓力心理失調,至今為欠下巨債而擔心,為被出賣而以淚洗面。X一生被徹底改變,她被騙色令心靈留下烙印,不能原諒自己,自覺羞恥及一無是處,有自殺傾向。專家認為X需接受精神治療。
法官述及X的報告時,特意要被告站立細聽,質問他若其妻女受同樣遭遇失財失身,易地而處,會有何感受?被告一直低下頭,狀甚後悔。不過,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報告顯示他堅稱受唆使犯案,僅分得8萬元,罪責只佔三成,當初為取得居港權,打算與X發展。專家評估他不負責任,善於剝削他人,有重犯機會。
案情指,X認識被告的師傅廿多年,於08年9月被帶到灣仔的神壇「八仙館」,因而認識被告及其師兄。三人用神怪伎倆,令X相信自己「天生智慧,是時候會發達」,可得天賜1.3億元。
被告又指她靈氣及陽氣不足,騙她付出155萬元來做法事,並與自己及師兄共九次性交。直至去年,女事主向家人借錢做法事,始被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DCCC9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