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上搬運傷筋肌 無法定賠償

機上搬運傷筋肌 無法定賠償

【本報訊】航機裝卸員經常體力勞動,容易造成筋肌勞損。有調查顯示,超過九成半航機裝卸員因工引致肌肉骨骼勞損,最嚴重者更出現11種痛症,工會批評法定職業病的定義過時,航機裝卸員因工勞損並不獲法定賠償。

逾九成半工人勞損

職責是運送貨物及行李的航機裝卸員,經常需以人力推動70至1,000公斤的裝載器或貨板,及提舉60公斤以上的貨物。香港機場地勤服務職工會於本年初以問卷方式訪問349名、來自三間地勤服務公司的航機裝卸員,超過九成半人表示入職後出現各種肌肉骨骼不適或勞損,主要包括肩膊(67%)、腰背(66.8%)、膝蓋(55.6%)、腰椎(54.2%)及頸椎(51.6%),但以上五個部位均不屬法定職業病;超過一半人需自行向醫生求診及承擔醫藥費。
自稱肥仔的航機裝卸員入職近六年,每日要處理九班航機上落貨,但只有45分鐘完成每班航機的工作,且貨艙高度只有一米多,他需長時間蹲着或跪下來工作,導致膝蓋十字韌帶撕裂,右肩更脫臼兩次,要請80日病假。他表示因工勞損嚴重影響生活,「上落樓梯都痛,天氣轉就痛到食藥都冇用。」但膝蓋及肩膀勞損不屬法定職業病,故不獲任何法定賠償。
立法會文件顯示,去年有39人證實患上手部或前臂腱鞘炎這種職業病,常患此病的僱員多為辦公室人員及體力勞動工人。但勞工處補償職業病考慮準則中列明,肌骨骼疾病如腰背痛及頸膊痛是十分普遍,並源於多種因素,如肥胖、姿態不良,故不歸類為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