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擬包括現有病人政府促業者訂標準保單 確保住私院

自願醫保擬包括現有病人
政府促業者訂標準保單 確保住私院

【本報訊】政府下半年將就自願醫療保險計劃再進行諮詢,正要求保險業訂出一套「標準保障計劃」,保單的保障範圍及賠償額要標準化,讓市民知道投保可獲得的賠償數額,並足以在私家醫院求醫。當局同時要求保險公司把現有病人納入保障範圍,以防出現「有供冇賠」的問題;政府更不排除自行成立保險公司,確保市場具競爭力。
記者:梁洵瑜

醫療融資改革方案一拖兩年,料今年下半年再諮詢,就自願保險計劃勾畫出標準醫療保單。政府消息人士指,屆時會向公眾拋出有如「示範單位」的保險計劃,讓市民考慮。局方正要求業界提交標準保障計劃詳情。消息指,標準保障計劃是一個最基本的投保方案,必須明確定出保障範圍、保費及賠償,「等市民清楚知道,買咗幾多錢保險可以賠幾多,仲要足夠去睇私家醫生」。

避免「有供冇賠」

標準保單必須涵蓋現有病人(pre-existingconditions),「冇理由(保險公司)只保冇病嘅人,有病嘅就叫佢去睇政府」;並有儲蓄成份,讓市民年老後有錢投保,「例如100蚊保費裏面,可能有五蚊係用嚟儲蓄,留番退休後供醫療保險」。政府會透過額外誘因,讓保險公司為投保人提供長期續保或年輕投保折扣。
本港現有230萬人購買了私人或由僱主提供的醫療保險,但每年入院人次中只有20%入住私家醫院,若以住院日數計,更只有5%至7%是入住私家醫院,政府消息指「如果有咁多人買醫療保險,點解得咁少人住私家醫院?」主因是現時保險「有供冇賠」,即凡現有病症者不獲保,市民擔心入私家醫院後無得賠或賠不足,索性入住公立醫院,甚至因有現金保障條款,入院支付100元卻可賺取數百元現金回贈,政府消息人士直斥:「呢啲保險係慷公帑之慨」。

公司仍有利可圖

現時個人醫療保單平均每年保費2,543元,團體保費2,906元,當局不肯估計未來標準保單的保費會否高於現時水平,但相信標準保單會造就更多醫院推出「套餐式」收費的醫療服務,增加透明度。
政府認為即使現有病人也受保,保險公司仍有利可圖,當局並不排除成立保險公司加入營運,保持業內競爭力;現時六大保險公司佔八成市場佔有率,而日後也有監管機制以防濫加保費。

「標準保障計劃」內容大綱

‧保單保障範圍、賠償條款要清晰及標準化
‧承保投保人在投保前已有的病症(pre-existingconditions)
‧賠償水平參考私營醫療市場價格,確保足以讓投保人選擇私家醫院
‧保險產品要有儲蓄成份,應付退休後的醫療保費
‧政府向保險公司提供誘因,讓它們提供長期續保及年輕投保折扣等條款
‧保單具可攜性,轉公司後保單仍有效

資料來源:政府消息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