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警隊接連發生多宗人員嚴重違紀個案,有警員更在警署強姦報案少女,社會嘩然,警務人員操守令人關注。警方透露,過去兩年共有172名違規人員須接受紀律聆訊,當中32人包括1名督察級人員遭革職。警隊並收緊內部行為指引,禁止人員與可能會損害警隊聲譽或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的人士來往。 記者︰謝明明
警方回應查詢時表示,根據紀錄,08及09年針對違規人員的紀律聆訊有141宗,涉及15名督察級或以上人員,以及157名員佐級人員,共172人。1名督察級人員及31名員佐級人員在過去兩年因觸犯刑事罪行被革職,警方並在過去兩年發出221個輕微違紀行為報告。警方強調,整體警務人員違規情況未有明顯改變,涉及的違規性質多屬輕微。
警方去年3月成立誠信管理委員會,制訂及發展警隊價值觀政策,於警隊內推廣。委員會研究後收緊警隊內部行為指引,警務人員除不可與罪犯或三合會背景人士來往外,某些不屬於罪犯或三合會人士,但若與他們來往或會損害警隊聲譽,或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者,警隊也不容許警務人員與相關人士來往。
4月起評估入職者心理
警方指出,除非為執行任務需要,否則一旦警務人員在不察覺下與相關人士交往,相關人員會被書面通知。警方重申,行為指引並不是紀律守則的一部份,然而,指引內提及的行為可能涉及法例或紀律守則的要求。
此外,警隊已成立「性格及認知能力評估計劃」小組,由兩名臨床心理學家、1名統計主任及3名助理文書主任組成,負責今年4月正式推行的入職心理評估工作,協助警隊識別及招募適應力及心理質素俱佳、個人價值觀與警隊價值觀相符的投考者。警方希望提高警隊質素外,並減低人員流失率,減少浪費資源。
過去兩年警察違規情
違規人數:172人(15名督察級或以上、157名員佐級)
紀律聆訊個案:141宗
遭革職人數:32人(1名督察級、31名員佐級)
發出輕微違紀行為報告:221個
資料來源:警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