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先生女兒為19歲大專學生,擁有學生個人八達通卡,早前因儲值額不足,在觀塘站改買了一張單程特惠車票入閘,查票員截查指違反車票條例,結果被徵500元附加罰款。葉表示,女兒當時已承認錯用車票,惟職員將她扣留在車站室逾20分鐘,其間不准使用手機,質疑有人濫用權力。
港鐵強調,根據《車票發出條件》,只有小童(未滿12歲)及長者(65歲或以上)方可使用特惠車票,學生須使用「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卡。為免在公眾範圍查核個人資料,故邀請乘客到車站控制室辦手續,過程中該乘客曾使用手機,但已提醒職員在執行職務時要向乘客詳細解釋,避免誤會。
有權查票不等同警員
民間監管公用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認為,查票人員受《港鐵附例》賦予權力執法檢查車票,但擁有權力不等同警員,無權扣留乘客到車站控制室,只可邀請乘客到其他地方助查,乘客也有權拒絕邀請;此外,查票員不可禁止乘客使用手機,乘客如不滿可召喚警員到場協助。
檔案編號:1115017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各類表格: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