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東購物節被怨宣傳失實

香港東購物節被怨宣傳失實

讀者姚先生參與由香港優質商號協會在杏花新城2樓平台舉辦的「香港東購物節2010春」年宵,他不滿協會宣傳單張稱與港鐵公司「攜手合作」,會在香港東區港鐵站刊登廣告,惟活動完結仍未見港鐵有相關廣告。港鐵澄清,活動與港鐵無關,只租場予該會作展銷,在港鐵沿線沒任何廣告宣傳。
姚先生表示,年宵共分兩期,第一期活動由1月31日至2月6日,第二期由2月7日至13日,共開約50個攤檔。他只參與第一期活動,有不少商戶抱怨人流少,生意額欠佳。「諗住佢同港鐵合作又有宣傳,仲話係香港東唯一年宵市場,會吸引到嗰區超過50萬居民嚟瘋狂辦年貨,我畀4千幾蚊會員費連埋租金,夾埋成2萬幾蚊,租咗兩檔賣文儀家具,點知人流麻麻,成個星期做得萬幾蚊生意,回唔到本,覺得畀協會呃咗。」

主辦仍稱港鐵合作

香港優質商號協會經理張先生辯稱:「如果我哋(協會)同港鐵公司唔係合作關係,(港鐵)就唔會租個場畀我哋用,亦唔會畀我哋喺杏花新城擺放海報。」他指曾聘請推銷員在港鐵站派發傳單宣傳,但承認有個別檔戶生意額欠佳,惟也有商戶銷情理想。
律師鄧達明指,「攜手合作」讓人有「港鐵有份參與、支持」的感覺,商戶若認為協會違反承諾及宣傳失實導致損失,可循法律途徑追討。
檔案編號:02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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