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10倍劑量藥物醫病童女西醫亂開藥停牌三月緩刑

超標10倍劑量藥物醫病童
女西醫亂開藥停牌三月緩刑

【本報訊】女西醫處方超標10倍劑量的止痛消炎藥,給予27個月大的發燒男童,幸男童父親為註冊藥劑師,翻查醫學資料後發現劑量出現問題,及時停止用藥,令兒子避過腎功能停頓等副作用。他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女西醫昨日被裁定三項專業失當罪成,判停牌三個月,緩刑一年。
記者:張文傑、梁瑞琼

男童父親梁先生昨在醫委會聆訊時供稱,07年11月13日帶同當時兩歲多、重13.2千克的兒子,往西醫李淑儀醫務所求診,李斷定其子受病毒感染而發燒攝氏38.3度,即時處方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Indomethacin,指示梁先生每日三次,每次將100毫克的Indomethacin予其子塞肛。
「初時以為係必理痛,返去準備為兒子用藥,先發現係Indomethacin。」梁先生立即翻查英國醫藥大典等資料,得知以其子體重計算,此藥最多每日兩次、每次用26.4毫克。他當日致電李淑儀質疑其指示的劑量有誤,當時李強調以往也曾開出同樣劑量予病人,否認處方有問題。李淑儀11月15日才致電梁先生,改口承認開錯藥。

可致肛門出血

專家證人兒科專科醫生藍章翔指出,Indomethacin主治風濕性關節炎,並非退燒的第一線藥物,即使處方此藥予發燒兒童,劑量應為每日兩次,每次最多15毫克,李淑儀處方的劑量超標10倍;如要用上每日更多劑量,則需專業人員在場監察。她又指服用過量Indomethacin可引致短暫腎功能停頓、直腸炎及肛門出血等副作用。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李淑儀早在初級偵訊時已承認指控,事後主動糾正錯誤及向梁先生道歉,病人亦無因此受傷害。李現已修讀藥物安全課程,重犯機會極微。
醫委會認為此案案情嚴重,裁定李淑儀三項專業失當指控成立,各判停牌三個月但同期執行。不過,考慮到她無前科及有悔意,並在初級聆訊時充份合作,有作出補救行動改善藥物安全知識,認同其重犯可能性低,判以緩刑。

特稿
處方特別藥物為留客

私家診所醫生處方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治療發燒的情況普遍,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指出,有關藥物能快速退燒,但療效未獲認可,部份醫生「在商言商」,處方此類強效藥物予兒童,以吸引家長再次光顧。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稱,塞肛類退燒藥分為撲熱息痛及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後者包括indomethacin、diclofenac及mefenamicacid,均屬未獲認可作治療發燒的藥物。其中indomethacin主要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同時具迅速退燒功效。

「家長梗想小朋友快好」

崔俊明指出,不少私家醫生為商業考慮,均處方較特別的強效藥物予病童,而非常用的撲熱息痛,情況極普遍,「家長梗係想小朋友快啲好,又會諗畀錢睇醫生唔想要街有得賣嘅藥(撲熱息痛),所以醫生就會習慣開一啲特別啲嘅藥。」他強調,醫生若處方此類藥物作退燒,需得家長同意。
長期或過量使用非類固醇止痛藥可引致肛門出血、腸胃不適及神志不清等。他建議若有懷疑,可攜同藥物向社區藥劑師查詢或取回醫生處方,到社區藥房由藥劑師核實。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