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馬影帝吳鎮宇的妻子今年元旦日在西餅店因揀麪包問題與一對夫婦爭執,吳涉嫌揮拳毆打男顧客,令他脖子及左耳受傷。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傷人罪,案件排期於4月1日愚人節開審。吳獲准保釋,可回內地拍戲,但不准再踏入涉案西餅店。
針對控方指餅店閉路電視拍下吳鎮宇的襲擊過程,辯方大律師林國輝則指片段影像模糊。吳鎮宇離開法庭時揚言:「CCTV(指閉路電視)無顯示我打人,個檢控官亦冇睇過(錄影帶)。」
妻遭粗言穢語罵
現年48歲的吳鎮宇原名吳志強,他被控於今年1月1日,在九龍城福佬村道15號名為CérèsBoulangerieetPatisserie的西餅店內非法及惡意傷害明智康(29歲)。吳鎮宇昨日隻身到庭,打扮斯文,其妻王麗萍沒有陪同,他應訊時神情呆滯。
控方指,本案證人包括事主夫婦、一名17歲西餅店女職員、替事主驗傷的醫生及拘捕被告的警員,預料可在一日內審結。辯方則指事主夫婦用粗言穢語罵被告吳鎮宇的妻子。
事主左耳需縫針
控方指吳鎮宇妻子案發時在涉案西餅店與事主夫婦爭執。吳原在外等候,聞聲衝入店用手推開事主,揮拳打其頭顱一下。事主脖子瘀傷及擦傷,左耳裂傷需縫兩針。警方接報到場拘捕吳,他接受警誡時保持緘默。
控方沒反對吳保釋,辯方則指吳有多份片約在身,需回北京拍戲,希望保釋期間可離港。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將案定於4月1日開審,被告可離開香港,但不准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涉案餅店,並勸喻他不要踏足福佬村道。
吳鎮宇憑《爆裂刑警》奪香港電影評論學會99年度最佳男演員,00年更憑杜琪峰執導的《鎗火》奪得台灣金馬獎最佳男主角。去年他因拖欠西貢君爵堡住所的裝修費,被高院判敗訴,須向裝修公司償還122萬元。
案件編號:KCCC6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