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 悼六四成入罪藉口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 悼六四成入罪藉口
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曾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譚作人五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律師浦志強表示,「譚因調查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及倒塌校舍被捕,卻被當局以涉六四問題重判,說穿了,就是要借本案警誡所有想追究地震倒塌校舍責任的人,對地震維權的家長和所有關心者,發出警告。」譚作人決定上訴。

譚作人案的庭審在去年8月結束,昨日宣判。律師浦志強說,法院是以譚的六四文章定罪,沒有提及他調查四川地震的豆腐渣工程。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去年2月,譚起草「5.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民間進行川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調查,「確認每一個班級,每一所學校、每一個鄉鎮、每一個縣市、每一個地區遇難學生的真實資料」,引起地方政府不滿而將他拘捕。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上午9時對譚作人一案作一審宣判,僅用了五分鐘。譚的辯護律師浦志強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譚被判的罪名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罪證只有兩點:一是指他在網上發表《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對中共1989年處理六四的方式「歪曲誹謗」;二是六四20周年前,他倡導獻血方式紀念,並接受外國媒體電話。
浦志強指,《廣場日記》是2007年5月譚作人為回應當時的香港民建聯主席馬力對六四的不當言論,用親身經歷寫的回憶文章,「根本不是歪曲,更不涉及誹謗」,且後來民建聯也為馬力的言論道歉。至於倡導以獻血方式紀念六四20周年,無論主觀或客觀,都不具社會危害性,反而是值得鼓勵的社會公益行為,與犯罪無關。
浦志強透露,法庭判決時,公訴人不敢正視被告。浦在判決後到看守所探望譚作人,「他沒想到判這麼重,只能盼中國能早日實現法治」。浦說:「我為他辯護,也是為我自己辯護。因為我也經歷過六四,比他有更強烈的感受。」
譚作人的太太王慶華及女兒未能入庭旁聽。王慶華表示,對判決非常失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上訴。」譚作人的哥哥譚立人也到場外聲援,他說:「我以前不同意他(譚作人)的做法,因為認為小百姓做不了甚麼事,改變不了這社會,但今天我要站出來,我要支持他。」成都公安在法庭外加強防範,但仍有支持譚作人的市民,以散步方式到現場聲援。

譚作人的女兒(左)及妻子王慶華在法庭外等候判決。互聯網

美使館要求立即放人

繼去年劉曉波案後,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昨亦派員到法院旁聽,但被拒入法庭。一審判決後,美駐北京大使館發聲明,指中國當局接連判囚維權人士,違背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人權準則,認為被判囚人士只是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權利,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譚作人及在囚異見人士。
國際特赦組織也譴責當局對譚作人的判決,指案件凸顯中國當局用「模糊和過於廣義」的法律,壓制和懲罰不同政見者。案件吸引本港大批媒體採訪,但受成都公安阻撓。國際記者聯會、香港記協等發表聲明,譴責成都公安阻撓採訪的暴力行為。
本報記者

辯護律師浦志強昨日透露,譚作人已決定上訴。互聯網

譚作人(55歲)

籍貫:四川成都
學歷:大專畢業
經歷:
曾任四川《文化人》雜誌主編;民間環保組織「綠色江河」副秘書長
2008年,反對官方彭州石化項目的發起人之一
2009年,起草「5.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民間對汶川大地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展開調查
現為自由撰稿人

當局罪證與辯方駁斥

罪證一:
「在網上發表《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對政府處理六四事件進行歪曲描述和誹謗;煽動境內外群眾與中國政府對立。」

辯方駁斥:
《廣場日記》是以親身經歷,回應香港民建聯前主席馬力關於六四的不當言論,並無歪曲,更不涉誹謗。民建聯後來也為馬力的言論公開道歉;煽動對立的指控空泛,無事實與證據支撐。

罪證二:
「倡導發起在天府廣場義務獻血,以獻血方式紀念六四20周年;並接受境外敵對媒體『希望之聲』電話採訪。」

辯方駁斥:
廣場獻血,無論主觀意願或客觀行為,根本不具備任何社會危害性,相反是值得提倡與鼓勵的社會公益行為,受益的是災區人民,更與犯罪無關。中國政府並無定性「希望之聲」為敵對媒體。

資料來源:判決書及辯方意見

譚作人案事件簿

20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後,譚作人走訪災區,調查災情

2009年2月,發起「5.12學生檔案」倡議書,呼籲民間建立地震遇難學生檔案,調查地震倒塌校舍的工程質量

2009年3月28日,被成都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

2009年8月12日,成都中級法院對譚作人案一審開庭,譚所傳喚的證人均被公安禁出庭

2009年12月,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2009年10大英雄」

2010年2月9日,法院一審宣判譚作人煽動顛覆罪成,判監5年,但兩項罪證均涉六四,不涉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