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等待法槌的敲擊。但這並不表示我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多年來,我一直以具體人身份,對損害公共利益的事做頑強抗爭。我不敢斷言是不是這些事,使我站上被告席,但我要說,做過這些事,我至今無悔。」
「我被指控煽動顛覆政權和推翻制度。這是一項嚴重的控罪,卻與我所做過的事,沒有多少法律關係。掌權者和執法者並非為六四把我投獄,他們另有目的。本案是治思想罪、以言論罪,還是權力意志而懲罰罪犯?執法者在開法律玩笑。」
「5.12地震後,我曾23次深入災區,用56天考察了82個重災鄉鎮,採集了大量第一手資料,發現許多不應被忽視的重要事實。比如校舍倒塌問題,地震時整體倒塌的校舍不到20所,在全部2,000多所震損學校中,只佔1%,但它造成的人員傷亡,卻超過總傷亡80%。」
「校舍質量無疑是主因,但(當局)不准調查追問,『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成為極少數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犧牲品。對此,我只有憤怒,沒有惡意。我所做的一切,無非是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堅守常識,說出真話。如此而已。」
「當今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高發,任何公共決策錯誤,都可能成為矛盾爆發的催化劑。所以,為了社會整體利益,尤其需要為公益而敢於抗爭,並善於抗爭的反對者。」
「如果判我有罪,我將服法而不認罪。這個判例,將會成為法治政府和政治社會的識別標誌之一。我唾棄政治集團社會。如果要我坐牢,我將為此感到自豪。為家鄉人民坐牢,是一種少有的榮耀,我將此視為我對家鄉的回報。」
「法庭是公平正義的發祥地。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但應該感到羞恥的人卻不在這裏。所以,我不再為自己是否有罪而辯護。我相信無論何種制度,有一個普世的共識:那就是,法官的名字叫正義。」
資料來源:摘自譚作人一審自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