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黃段子」和淫穢訊息要受刑罰,引起內地民眾恐慌。前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雲騰、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陳國慶在新華網與網民交流時表示,雖然要嚴打傳播淫穢訊息,但朋友、夫妻間傳播,一般不按犯罪處理。
「只能說情趣不高」
胡雲騰稱,如果朋友收到黃段子感到非常生氣,覺得受到傷害,是受害者,「那就有可能算犯罪,但如果朋友喜歡,沒有受害,肯定不算犯罪。」他又稱,好友或同事間傳一點低俗東西,互相調侃,「只能說情趣不高,騷擾別人,不能列入刑法打擊範圍」。
陳國慶也強調,現在重點打擊的是在公共場所、公眾中廣泛傳播,毒害社會、敗壞社會道德的犯罪行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釋,指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電子訊息、視頻數量10個以上的,都可定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