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頻頻發生藥物事故,暴露監管制度有等如無。醫院管理局由去年9月開始分階段落實多項改善措施,並考慮在今年下半年引入藥廠扣分制度,若有藥廠供應的藥物質素未能達標,會即時中止其合約並不再考慮其投標申請。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醫生表示,自發生多宗藥物事故後,醫管局已公佈多項改善措施加強監管藥物,包括要求藥廠提供微生物測試報告;擴大檢驗藥物範圍及統一藥物驗收資料等。他又指去年12月已成立藥物品質保證辦事處,負責監管公立醫院藥物質素及供應商表現。
或會中止合約
張又提及,現正諮詢藥物供應業界,打算推行扣分制度,即若有供應商被發現系統上表現未達標,例如違規、品質存有問題等,會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改善及提交報告,若限時內仍未有改善表現,則會中止其合約,即使供應商日後繼續投標也不予考慮。
張偉麟又指,相信一系列改善措施全部實施後,藥廠的成本必會增加並反映在價格上,但醫管局暫未有計劃要調整相關收費。
此外,醫管局總藥劑師李詩詠提到,會分階段實施多源供應,即不同聯網醫院會購買不同品牌的同一隻藥物。糖尿病及心臟病藥物會率先推行,預料經3至6個月評估後,可望在今年下半年在更多種類藥物推行新採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