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不嚴 意5輪姦犯父母罰賠478萬

教不嚴 意5輪姦犯父母罰賠478萬

孩子犯罪,父母也受到株連。意大利米蘭市五名少年多次輪姦一名少女,法官除了判他們應得的懲罰,還罰他們的父母要向女受害人合共賠償45萬歐元(478萬港元),原因是他們養不教之過。
案件在2001年開始發生,當時受害少女只得12歲,五名年齡比她大兩至三歲的少年,多次強迫她發生性行為,直至2003年才結束。五名少年已分別負上刑事責任,但受害人飽受身心創傷,導致輟學,法官莫妮卡(BiancaLaMonica)認為她應該得到金錢賠償。

少年行為冷漠無情

莫妮卡指出,五名少年來自正常家庭,竟然不知道強姦女孩的罪行有多嚴重,證供顯示他們冷漠無情,「言語間全無感情,也沒考慮過受害人的感受」,由此可見,少年在成長過程中,父母沒有好好教導他們「要尊重別人的感受、意欲和身體」,因此父母要承擔責任,向受害人賠償45萬歐元。
部份少年的父母已離婚,但莫妮卡下令,即使已喪失撫養權的父親或母親,也要負責賠償,因為在法律上,他們仍有監察孩子成長的權利與責任。
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