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二流奇門風水師」在爭產案初審落敗後,有玄學界的「同行」及時而出,批其晚運欠佳。翌日事主即從爭產者,立定成刑事案嫌疑人,這命可真的批得及時,至於準不準神不神呢?如果批的是晚運,目前未到蓋棺定論時。只是,從一個一點也不玄的角度看,像這樣的人,晚運能不惡?命有時是自己定的,何須大師代勞?
從拿出那份至今仍堅持比真愛更真的遺囑爭產開始,事主當天的所作所為已決定了未來的命運。即使爭贏了,那千個億是幾代用不完的,用不完與無用分別不大,除非打算把用剩的捐出來,可這樣一來,官司又何必打?要爭的遺產本來正是一個慈善基金,爭贏了,如在搶劫有需要人士的口袋,打輸了,則白白上演了一場醜陋的鬧劇。而無論贏輸,幾年下來的官司,勞心勞力,最大成就是成為賤男的樣辦,為全城所不齒。沒錯,如果贏了,面子可以不要,到沒有人認識的異域做其寓公;那家人呢?其髮妻知情而忍隱不發,為的是愛其才還是貪其財?這樣的夫妻關係這樣的家庭生活,是人過的嗎?往後再婚?對象知道你有這筆業障,知道你是可以為了錢而可以出賣一切的人,為的也是錢吧,這假設的新生活,也是人過的?再說其子女又是否異人,往後仍瞧得起這個父親?醜事傳千里,也代代傳承,流傳着上代有一個這樣掙錢的祖先。
管你爭奪慈善基金成功,管你無視尊嚴仍吃得富貴睡得安心,一直無悔地躲起來過一個無愛紀的晚年,就算有偏財運,晚運還能佳到哪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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