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電視收費台前助理編導與前外判送貨員工,出席友人生日派對後,應壽星女、當舞蹈員的女友人邀請,到其家玩樂,涉嫌企圖強姦她。該案昨在高院審結,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兩名被告企圖強姦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怕懷孕未有完事
首被告陳俊旌(26歲),次被告黃國威(35歲),陳為無綫收費台前助理編導,現職慈善機構籌款幹事;黃為無綫前外判送貨工人。
控方指,去年2月5日晚,任自由身舞蹈員的22歲女事主,到酒吧出席生日派對,經友人介紹,認識兩被告。至翌晨,事主提議到其住所玩樂。抵達後,三人飲酒閒談,事主感到倦意上床睡覺。後來她赫然發現遭次被告侵犯,她竭力反抗。次被告下床後,首被告隨即接上,次被告用手按着她的手及左邊身,她故意發出呻吟聲,假扮讓首被告侵犯。
首被告曾辯稱,當晚他欲離開單位時,事主醒來,兩人親熱起來,因事主怕會懷孕,最終沒有完事。其後,事主發現次被告坐在另一邊凝望,與次被告爭吵,指罵對方:「你再唔走,我就告你強姦非禮。」
案件編號:HCCC2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