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K仔少女緩刑兩年

藏K仔少女緩刑兩年

【本報訊】年輕女文員將K仔藏在裙袋中,母親清潔房間意外發現,為求女兒重返正途,大義滅親報警。她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藏毒罪,並向法庭聲稱上庭前曾再索K,被裁判官即時收押等候戒毒所報告。
被告胡慧詩(21歲),三年前有同類案底,控罪指她於去年12月1日在荃灣中心某單位內,管有一個膠袋內藏4.33克粉末,內含2.75克氯胺酮。

否認出庭前曾索K

律師昨日求情表示,被告無毒癮,上次說出庭前索K全屬假話。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判被告監禁三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TWCC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