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寶:友善僱傭措施 達致勞資雙贏

勞工法寶:友善僱傭措施 達致勞資雙贏

問:結婚假是否《僱傭條例》規定的假期?
答:《僱傭條例》就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病假及產假等基本的僱傭條件作出規定,當中並沒有包括結婚假。

多一點關懷及諒解

其實《僱傭條例》只列明僱傭條款的最低標準,很多僱主都會給予員工更佳待遇。結婚假是一些關懷的僱主,為員工提供《僱傭條例》以外的額外假期,讓員工可兼顧工作與家庭。此外還有恩恤假、侍產假及家長假等,這些家庭假期都屬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這些措施主要分為三大類:家庭假期福利、彈性工作安排(如五天工作、彈性上班時間),以及僱員支援計劃(如為僱員及家屬提供輔導服務)。僱主可因應機構運作及員工需要,以靈活創新的方式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實施這些措施不一定要花費金錢,僱主往往只要多一點關懷及諒解便可做到,讓勞資雙方均可從中得益,達致雙贏。
勞工處熱線:2717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