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昨凌晨結伴在旺角砵蘭街一間火鍋店飲酒消夜後,帶醉離開時「人有三急」,竟罔顧公德,走入大廈樓梯口小解,被一名女住客撞見出言責罵,醉漢情緒失控動粗掌摑該女住客,又將她手機掟爛。救護員將女住客送院治理時,醉漢更衝出路中,掟物件阻止救護車離開,擾攘一番才被友人拉開,救護車始能開走,警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襲擊及刑事毀壞將醉漢拘捕。
記者:黎志偉、黃學潤
案發現場為旺角砵蘭街398號地下「正冬火煱料理」,昨凌晨零時許,53歲姓劉男子偕同4名友人,在火鍋店內打邊爐飲酒聊天盡興後離去。一行五人走出火鍋店後,滿身酒氣的劉「人有三急」,不顧公眾衞生,竟走至現場大廈樓梯口小解。剛巧有一名31歲姓莊女住客落樓,撞破他劣行,出言指摘,雙方發生爭執。
向救護車掟物件
劉酒後情緒激動,一怒之下涉嫌出手掌摑莊女。莊女被毆打企圖用手機報警時,遭劉取走手機掟落地毀爛,有途人見狀報警。
一輛救護車率先抵場,救護員擬將莊女送院治療時,劉疑發酒癲竟衝出路中阻止,擋在救護車前不肯離去,更向救護車掟物件。救護員通知總台要求警員盡快到場協助。
事件擾攘約5分鐘後,劉在警員趕至前被友人成功拉回路旁,救護車隨即開走,將莊女送院,她敷藥後無礙。警員到場了解事件後,將劉拘捕帶署調查。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當消防員或救護員在執行工作遇上有人阻撓時,會先進行勸說希望對方合作,令救援工作能盡快展開或完成,假若勸說失敗會要求警員到場協助。發言人表示消防員或救護員會依法辦事,至於有關人士會否被控以「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則會交由警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