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與機構投資最大不同,是如何計算投資損失。這不是指賣出價減去買入價上有分別,而是時間上。
機構投資要定期向外公佈投資成績,遇上大跌市,投資便有賬面損失。賬面上的損失並不是現金上的損失,因為投資尚未賣掉,只是法規上要定期向外公佈業績。這好比足球賽,上下半場各45分鐘,定期有成績顯示,而且有定輸贏的一刻。定期公佈是有必要的,否則投資者會被誤導十年八年,而且投資產品隨時要面對資產被投資者提取的要求,要是資不抵債,那公司便要倒閉。
盲目止蝕才是真損失
個人層面上,並沒有定期向外公佈的要求,只是自己向自己滙報。投資的東西一日未賣出,一日未有真損失。只要足夠現金流應付生活,巨浪過去便雨過天晴,投資的東西可能已返回買入價。因此不是所有情況下都止蝕,有人就是盲目地止蝕,令資產值只有減少沒有增加,而且是真正的損失,而不是賬面上的損失。
這是否很阿Q精神?視乎你買了甚麼東西,有些投資產品如雷曼迷債,或是一些已潛水多年的新股,或在高位買入的股票如電盈(008),我想你要認定是真的損失。若只是幾個月或年多兩年的投資,又是優質公司,如100元買入滙控(005),我想不到止賺的理由,除非是有更好的投資或是要現金周轉。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
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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