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犯挑戰不能減刑例

終身犯挑戰不能減刑例

【本報訊】因販毒被判囚終身的男子,三年前因被發現在獄中藏有兩包茶葉,經紀律聆訊被罰不能扣減2日刑期及扣減7天工資。該囚犯不滿判決,認為聆訊不公平,違反監獄條例,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懲教署的決定。

不滿由監督裁決

現於石壁監獄服刑的申請人吳木鑑(譯音),因販毒於05年被判終身監禁。入稟狀指,根據監獄條例,不能扣減刑期並不適用於被判囚終身的犯人。而懲教署作出的懲罰與申請人所違反的事項不成正比,有關紀律聆訊並非由獨立的審裁或監督進行,未有在毫無合理疑點下達成裁決,認為由監獄監督作出裁決,並無足夠法律權力。
此外,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及要求傳召辯方證人被拒,認為署方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遂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