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開麻雀館 主席索賄緩刑

大廈開麻雀館 主席索賄緩刑

【本報訊】本身是資深社工的大廈業主委員會主席得知麻雀館公司以天價購入大廈一地舖,以便日後開麻雀館後,主席數度私會麻雀公司經理,要求以260萬元買入他的住所,主席答允會游說其他住客。涉案前主席被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裁判官昨斥責他咎由自取,判入獄3個月,緩刑一年執行。
被告楊風(45歲),被控在08年2至3月間擔任佐敦白加士街金威廣場業主委員會主席時,向一名代表瑞興麻雀有限公司的經理索取上述利益。

官斥咎由自取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妻子有精神病,自被告官司纏身及身陷囹圄後,妻子的病情更每下愈況,被告現時無業,早前已經辭去工作,希望官司能夠盡快結束,重新找工作,以維持妻子及兩名子女的生計。
暫委裁判官陳家昇認為被告犯案乃咎由自取,罪成後已還柙兩周,初嘗失去自由的滋味,故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KCCC45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