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貓作為中國國寶,無論是古代還是當代,都被當局當作「友好大使」利用。史料顯示,過去1,300多年來,中國先後向外國贈送過39隻大熊貓,直至1982年北京宣佈不再向外國贈送,改為出租或合作交流為止。
中國向外國贈送大熊貓紀錄最早是公元685年,當時唐玄宗向日本天皇贈送兩隻大熊貓。1936年至1945年,民國政府也先後向外國贈送14隻大熊貓。1949年中共執政至1982年,當局共向外國贈送大熊貓23隻,獲贈國包括美國、日本、法國、英國等。
1982年改為租借
由於熊貓數量越來越少,北京在1982年宣佈不再向外國贈送大熊貓,外國若希望引進,只能租,租期為10年,租金平均每年50萬美元(約388萬港元)。北京還規定,贈送或出租的大熊貓在外國所生BB,也屬中國。本周將從美回國的「泰山」和「美蘭」,就是早年中國贈給美國的大熊貓的後代。後來當局自覺「出租大熊貓」名聲不好,改為「科技交流合作」,但收費照舊。中國現有24隻大熊貓在外國「交流合作」,但不包括香港和台灣,而港台兩地大熊貓亦不受有關條律限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