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地非法開路 政府懶理

官地非法開路 政府懶理

【記者蔡元貴報道】政府守護公眾財產不力,過去數年來,本港郊區發生多宗官地非法開路案件,沒有人被罰,被破壞的自然土地也未有回復原貌。環保團體批評政府處理違例建設的私人土地及官地個案,存在雙重標準。政府則認為,被鋪上水泥的土地,最終會重新回復自然。
在大埔山寮,去年1月出現了一段長約500米、闊5米的水泥路,部份路面涉及郊野公園範圍。水泥路至今仍在,遭破壞的樹木草叢,無復原來盛況。同樣,西貢岩頭沙於07年被人非法開路,路段長135米、闊3.5米,其中30米路面被水泥覆蓋。事隔兩年多,現址依然是一條水泥路。

破壞自然環境

長春社的勘察發現,過去兩年多,三宗分別發生於大埔及西貢的非法開路事件,政府都沒有把被破壞的天然環境回復原貌。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吳希文說,當私人土地被揭發非法改變土地用途,政府會飭令業主回復原貌;同類事件發生在官地,政府卻闊佬懶理。
根據地政總署紀錄,過去五年非法開墾或挖掘政府土地每年有100多宗。發言人解釋,西貢地政處會視乎土地受影響情況而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復修工程。漁農自然護理署已就有關情況和修復問題提出專業意見,他們認為在天然環境下,野外的植物可隨自然環境重新生長,因此毋須在此兩條泥路上進行復修。
吳希文批評,政府對私地與官地的雙重標準政策,已造成危險先例,給予私人發展商口實,拒絕替被破壞的私人鄉郊土地回復原狀。他說:「即使被破壞土地未必擁有高生態價值,但係始終影響咗自然景觀,政府未能以身作則,係做咗一個極壞嘅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