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核實身份 為3歲童注射止嘔藥浸會護士打錯針

未核實身份 為3歲童注射止嘔藥
浸會護士打錯針

【本報訊】浸會醫院門診部護士為一名3歲童打錯針。男童本月中到該院求診,候診期間,一名護士未有核實資料即為他注射止嘔針。浸會醫院證實護士犯錯,已作紀律處分,事後並向病人道歉。但男童母親不滿醫生死撐,辯稱已打算處方注射同一止嘔針,已向衞生署投訴。 記者:梁瑞琼

黃小姐表示,本月13日帶同3歲兒子到浸會醫院門診部求診,兒子當時出現感冒症狀,並有嘔吐及腹瀉,登記後在B區等候。其間一名年約20多歲的護士着其子入治療室,她則在門外等候,「佢冇叫名,只係叫『呢位小朋友入嚟啦』。」當時她以為是一般檢查,直至聽到「小朋友打針好乖喎」才感到不妥。

醫生死撐也會打針

黃小姐上前表示兒子未見醫生,又看到護士文件上的病人姓名並非其子,懷疑打錯針,該護士聽罷顯得有些驚愕,稍後即安排兒子見醫生,「醫生話就算冇出錯,(睇症後)都會畀呢支針我個仔打。」又強調藥力八小時後散去,不會影響兒子安全。
雖然職員已道歉,其子也無出現不良反應,但黃小姐認為院方未有正視出錯問題,只着眼其錯誤沒有影響病人健康,故向衞生署投訴。衞生署發言人證實,前日收到黃小姐透過電話投訴,已按既定程序展開調查。
浸會醫院發言人承認,黃小姐及其子在候診期間,一名護士剛巧叫另一名病人入治療室接受注射,而黃小姐及其子步入,護士曾向其母表示將注射止嘔針,但注射前沒有依照既定程序核對病人姓名,故出現未獲醫生處方下,為病人注射止嘔針的情況。
院方承認事件乃護士未有遵守指引,已作紀律處分,並向黃小姐及其子表示歉意,會提醒所有門診部護士嚴謹遵守指引及重申三核五對的重要性。
立法會議員李國麟指,私家醫院人手應較公立醫院多,理論上進行藥物護理時應有兩名醫護雙重核實資料,院方也應交代事件及該護士的處分機制,並改善行政及臨床工序,又促請衞生署接到投訴後展開調查,做好督導私家醫院的工作。

浸會醫院近期醫療投訴

2010年1月13日 門診部護士未有核實病人資料,在未獲處方下誤為一名3歲男童打止嘔針

2009年12月22日 被指延誤治療一名三度抽搐的初生男嬰,引致腦膜炎

2009年12月10日 院方涉為一名13歲病人吊錯鹽水,並拖延提交醫療報告

2009年10月10日 一名內地孕婦在該院剖腹分娩時羊水入血去世

2009年9月 兩名嬰兒在該院出生後被發現骨折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