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鏹水淋夫判獄兩年

婦鏹水淋夫判獄兩年

【本報訊】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低智商中年家庭主婦,疑因精神病復發,不忿遭丈夫責罵未有為他準備飯盒,失控拿取通渠水淋向丈夫,導致他雙眼視力受損,頭、頸、面部及胸前灼傷。她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獲輕判監兩年。

官囑食藥覆診

法官彭偉昌指,被告吳少利(47歲)沒有預謀犯案,可能受精神病影響,考慮丈夫凌錦燕(50歲)傷勢並非最嚴重,已逐漸痊癒,認為可輕判,否則只是在受創家庭上灑鹽。
法官語重心長向被告說,要聽醫生指示食藥覆診,否則不但累到自己,「下次出事搞出人命就唔知點算!」又告誡丈夫:「太太咁嘅智商,娶佢時都知,做嘢唔係做得到最好,你要接受,脾氣要收吓。」
被告與丈夫育有兩名兒子,幼子輕度智障,一家居住牛池灣彩輝邨。案情指,去年2月16日清晨5時,當地盤扎鐵工人的丈夫發現被告未有為他準備飯盒,出言責罵被告,自行準備飯盒後打算出門,被告突用通渠水淋向他,二人發生糾纏,被告滑倒地上亦遭通渠水灼傷。
案件編號:HCCC2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