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菜宴售賣須領牌

盆菜宴售賣須領牌

鄉間傳統喜辦盆菜宴迎新春,食環署提醒市民,倘涉及售賣食物,須預先向該署申請相關的食物業牌照,否則屬違法。

違例可判罰5萬元

據《食物業規例》,凡涉及製造或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食物製造廠牌照。如在公眾場合,以臨時攤檔加熱及售賣預先煮熟食物,供人在攤檔以外地方進食,則須申領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牌照有效期不多於七天。
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另加每天罰款900元。
查詢盆菜宴活動申請牌照情況,可致電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電話可瀏覽: http://www.fehd.gov.hk/tc_chi/district_offices/districtoffices/district_offices.html),或致電1823政府熱線舉報非法盆菜活動。
檔案編號:010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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