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發失實或誤導醫生證明書李躍輝停牌一年

兩發失實或誤導醫生證明書
李躍輝停牌一年

【本報訊】近日被控涉嫌賄選的醫生李躍輝,因被指發出兩封內容失實或有誤導成份的醫生證明書,昨日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兩項指控各判停牌一年但同期執行,並且不獲緩刑。醫委會指事件嚴重會影響大眾質疑醫生的誠信,故決定重判停牌並且不予緩刑。
記者:梁德倫

去年在沙田區議會大圍補選涉嫌賄選被控的李躍輝,昨晨聽畢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便離去,當醫委會作出裁決時未有在場。

判詞:診斷難以接受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李在今次事件中並沒從任何人士得到利益,且姑念他未有任何不良紀錄及身為家庭主要經濟收入來源,要求輕判。惟醫委會決定判處停牌刑罰不准緩刑。
案情透露,李躍輝被指於2004年3月18及24日分別發出兩封內容失實或有誤導成份的醫生證明書,指一名患有糖尿及柏金遜症病歷、曾因中風致部份右腦缺血性梗塞出現認知障礙的姓簡女病人精神狀態良好。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宣讀判詞時指,女病人在04年3月18日的10日前,即3月8日時曾由另一名醫生診斷中風後已有認知障礙,但李竟在3月18日的診斷上認為女病人精神及認知方面無礙,令人難以接受。因為生理上在短短10日間,能在中風的情況下精神及認知有如此大進步是不可能。

被批影響醫生公信力

此外,委員會又批評李躍輝雖然一直強調自己有替女病人作精神及記憶力等各項檢查,卻沒有相關的紀錄,而且又未能明確說出自己曾做的測試內容及步驟,也不能說出女病人到底有何臨床症狀證明其認知能力無問題,且其臨床觀察結果與其他專家有極大差異,因此委員會認為李躍輝可信度不足,其證供令人難以信服。
麥列菲菲指,今次事件並非一般醫療紀錄不全的個案,而是涉及醫生的診斷證明包含失實或誤導內容,案情嚴重,會影響醫生的公信力,因此有需要向李躍輝採取停牌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