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聖公會將大埔聖基道兒童院舊址地皮,交予地產商長實合作重建低密度豪宅鹿茵山莊,從中獲利逾11億元,遭稅務局徵收逾1.8億元利得稅。香港聖公會不服上訴高院。法官昨指,香港聖公會未有提交賬目,顯示利潤用作慈善用途,不符合條例所定,故判敗訴兼付訟費。
記者:梁瑞珮
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牧師表示,需時詳細研究判詞,才能決定是否上訴,暫不作評論,而該次是香港聖公會首度與地產商合作。聖公會代表律師對判決表示失望。
稅務局發言人對判決表示歡迎,至於過往有沒有教會機構因與地產商合作,引起徵稅爭議,發言人指,基於《稅務條例》保密條款的規定,不能公開個別個案資料。
未交賬目解釋利潤去向
法官芮安牟在判詞指出,雖然上訴一方指,按聖公會的憲章及規例,聖公會作為宣揚宗教的慈善團體,其宗旨是不可從事生意及商業業務;但法官認為,兩者是沒有牴觸及矛盾。
法官指,按詮釋有關憲章,沒有限制教會處置資產,即使憲章禁止教會使用資產作非慈善用途,亦不代表教會無意圖及無從事生意及商業業務。稅務上訴委員會認為聖公會有意圖改變,將地皮轉作商業用途,實屬合理結論。
另按條例,教會有責任證明所得利潤純粹作慈善用途,以及大部份使用於香港,才可獲豁免繳稅。然而,聖公會徐贊生主教向上訴委員會呈交的供詞,未有解釋所指的慈善活動是甚麼,教會亦沒有提交賬目,顯示所得利潤的用途及去向,故不符合條例規定。
獲部份物業再攤分得益
上訴人香港聖公會管業委員會及香港聖公會基金,遭稅務局徵收由98至05年發展鹿茵山莊共逾1.8億元利得稅。
聖公會93年與長實達成協議,將大埔聖基道兒童院舊址地皮交予長實合作重建,由教會向政府申請更改土地用途。項目竣工後,聖公會獲分部份物業出售或自用,另與長實攤分餘下物業的銷售得益。判詞披露,整項發展聖公會從中獲利至少11.19億元。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批評,政府當年以廉價甚至免費將社福用地批予非牟利機構,卻沒有限制他們跟發展商合作「搵錢」,今次事件正反映存在漏洞。他指另一社福機構安貧小姊妹會,也正申請將轄下香港仔惠福道聖瑪利安老院改建為住宅大廈,項目總值最少50億元,敦促政府盡快檢討限制社福用地隨意改變用途。
案件編號:HCIA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