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瑪嘉烈醫院一名實習男醫生,涉嫌潛入醫院內女廁,以相機偷拍女同學的如廁實況。涉案實習醫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遊蕩罪,案件押後至5月4日開審。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閱畢案情後,指被告行為先後遭事主及另一同學撞破,警方亦在涉案相機內尋回相關偷拍片段,「罪名可大可小」,建議被告如要辯解,需聘用富經驗的律師。
現年24歲的被告周俊超,報稱實習醫生。外表斯文敦厚的他,昨日表情木訥,狀甚緊張。他離開法庭時,以口罩、鴨舌帽及外套帽子覆蓋頭部,再用手遮掩容貌。
警還原相機內如廁片段
被告被控以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指他於去年7月30日,在葵涌瑪嘉烈醫院M座三樓女廁內出現,引致一名蕭姓實習女醫生擔心本身安全。
對於被告現時是否仍然在醫院實習,醫院管理局發言人昨以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予置評,只肯證實被告為「醫學院實習學生」。
控方案情透露,與被告同為實習醫生的24歲蕭姓女生,案發當日凌晨時分進入上述女廁廁格內。她如廁時無意間抬頭向上望,赫然發現有人從隔鄰廁格伸出手,用相機以居高臨下之勢,對準坐廁進行拍攝。蕭大驚之下,未及觀察對方容貌便已高呼,疑人即時奪門而逃。
同一時間,一名同為24歲的日籍實習女醫生佐佐木純麗途經現場,目擊被告從女廁步出,遂質問他何以身在女廁。被告未有回答,衝到樓梯逃去。佐佐木走入女廁,向蕭查問情況。蕭自稱認得疑犯的衣着,最終兩人決定報警。
警方到場向被告查問,又撿取被告的相機。雖然初步檢查時未發現任何相關檔案,但警方利用還原技術,終在相機內尋回一段女事主如廁的錄像片段。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又找律師到場陪同。
法官指「罪名可大可小」
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昨日閱畢案情後,質問被告是否欲以不在場證據作抗辯,更揶揄道:「唔通你當時喺澳洲?」辯方回應稱,被告只承認案發時身處同一座大樓。裁判官聞言後稱「罪名可大可小」,又指既有目擊證人看見被告從女廁走出來,涉案片段亦已尋回,若果被告堅持否認控罪,「就要搵個有經驗嘅律師幫你辯護」。
由於女事主今年3月至4月間須出席多次考試,故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開審,並命令被告期間不得騷擾兩名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TCC79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