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前高級經理高秉忠昨倒戈相向,出席立法會雷曼事件小組委員會研訊時批評證監會,當日對雷曼迷債相關產品審批不足。他指部份雷曼迷債產品只有擔保人,並無基金經理,如只用披露方式審核並不足夠。他更認為證監會高層知悉有投資產品誤導的情況嚴重。
主動要求出任證人的高秉忠指出,其他國家或地區在審核迷債產品時,除以披露為本的準則外,還有結構性的審批準則。證監會去年發出的加強保障投資者諮詢文件,要求結構性投資產品的發行人及擔保人需符合一定條件,即屬於結構性的要求,已脫離披露要求。但當局仍堅持披露為本,無疑是轉移視線、偷換概念,對審批投資產品人員是一種侮辱。
未及早推出保障措施
高秉忠亦指摘證監會高層,應知悉市場上投資產品有嚴重誤導情況,質疑當局未有及早推出保障投資者措施。他指證監會在05至06年期間,曾處理三宗涉及保險公司誤導銷售個案,涉及數百名投資者,但未有對外公佈。證監投訴委員會也不時收到涉及誤導銷售的個案,法規部高層亦認為情況嚴重。
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主席何鍾泰認為,高秉忠提供的資料,當中涉及個人意見及感受,部份也涉及機密資料,委員會會清楚界定,再決定如何採納他的證供。他指小組的調查工作已完成一半,稍後會再傳召六間銀行員工及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