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問:兒子於2007年8月17日在本港出生,希望在2010/11學年入讀幼兒班,該怎樣申請學券以獲得學費資助?
教育局答:你的兒子擁有香港合法居留權,於2007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並擬於2010/11學年入讀幼稚園班級,已符合資格申請領取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以獲得學費資助。
表格備索或網頁下載
申請表格及指引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郵政局、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或學生資助辦事處索取,亦可從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下載,或致電學生資助辦事處熱線21542130查詢。
所有在2010/11學年新入學或轉校的幼稚園學童,必須就讀於合資格的非牟利幼稚園,才可獲學費資助。
詳情請瀏覽幼稚園概覽網站: http://chsc.edb.hkedcity.net/kindergarten/index.php。
教育局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地址及查詢電話:
港島: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3樓,28634646
九龍: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東座平台至1樓,36984108
新界東: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2樓,26394876
新界西:新界荃灣青山道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9樓,2437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