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擬鐵鎚破門逼遷女租霸以死要脅拒搬屋

業主擬鐵鎚破門逼遷
女租霸以死要脅拒搬屋

【本報訊】一名已退租女子潛返大角嘴租住房間居住,業主報警亦無法將女租霸趕走,昨日一怒之下手持大鐵鎚企圖鑿鎖破門收屋,但女租霸揚言跳樓,以死相逼,警方及消防員接報到場,證實女事主並無危險,以租務糾紛為由不予受理。
現場為大角嘴道199號一個唐樓單位,姓蔡業主將單位分成七間每間100餘方呎房間分租給住客。一名姓陳30餘歲女子於去年9月以月租2,500元租住其中一房,但至上月中退租遷走。豈料,業主在一星期後發現陳女潛返居住,並換上了新門鎖,業主驅之不走。

警指租務糾紛不受理

業主昨晨決定報警,但警員到場了解後指是租務糾紛,着雙方自行解決。至下午2時半,業主心有不甘,手持一個大鐵鎚折返,並敲打門鎖企圖破門入內;陳女在房內大吵大嚷:「欠你2,500蚊,我申請緊綜援,遲啲有錢咪交租囉……你係咪想我死呀?」其間她揚言跳樓,業主大驚報警。
警員及消防員到場了解後,認為是租務糾紛,收隊離去。業主無奈惟有暫時離開。
梁永鏗律師表示,業主可以向土地審裁署申請收樓令,一般一至兩個月可以批出,屆時業主便可以找執達主任代為收樓,如果租客連續兩次不開門,第三次便可以破門入屋,並可以沒收屋內東西,拍賣所得可用以清還律師和執達主任費用,以及清還所欠租金等。

業主在門上寫上霸佔單位住客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