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希望不用次次都要以此作「開講有話」:「我在時裝版的日子」是「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式的故事,虛擬了一個以時裝寫作的「我」於職場中的各種奇遇,對,「我」強調是「奇遇」而不是單一的醜聞或不平事,所以雖然歡迎對號入座,但絕非純粹的秋後算賬,所以,也會有講述好人好事的篇章,不過今日這一段仍然不是。
LinLin...LinLin....
噢,電話鈴聲響起了,催我開場。
第一幕:一通電話
LinLin...LinLin....
電話深夜響起。
吓,居然是他打來的。
「Hey,我是DaVinci,你好。」年輕人語氣一貫的謙恭,然而人也做了這麼多年的我,總分得出這種謙恭是發自內心的「謙恭」還是出來行走江湖的「開工」,今次,我的內置測謊機指針指向「Hedoesn'tmeanit」。
「想請你幫個忙,」他繼續說,「時裝名牌『卧底』的設計師下月要來港開畫展了,是我的時裝店和本地設計大師牛老爺合辦的,屆時希望你替我們和他做個對談,稿子將會刊登在《SN》雜誌的。」
其實有點怪,我和DaVinci先生並不是熟不拘禮的朋友,他更不是我的老闆,而他明知我是賣文維生的,如果他這個請求是基於「友情客串,拔刀相助」的話,至少也講明「不好意思,今次是沒有稿費的」然後拍兩個使死人唔使本的馬屁吧?沒有,難道他以為得到訪問「卧底」的設計師已是我的榮幸好過出糧,我應該謝主隆恩飯應?還是他覺得《SN》雜誌肯刊登小弟拙作已幫我升了呢,「有得寫」已是最好的報酬實在沒資格再談稿費呢?
「請讓我考慮一下吧」我說。記住,這件事情的發展就定格在這個答案之上,我沒說肯也沒說不肯,而DaVinci公子也沒有再打電話來問「考慮成點呀?」之類的。
既無任何跟進,我就當closefile了。
第二幕:撞到正
有個下午,行行吓街碰到「牛老爺」,寒暄幾句之後,他臨走拋下一句「記得聽日5點唔好遲啦!」
「唔好遲咩呀?」我話。
「訪問『卧底』個designer吖嘛?」
「我幾時應承過你訪問佢呀?」
「阿DaVinci話同你講咗嘅?」
「佢係同我『講咗』呃,但我話諗吓先都未應承,做乜佢當正我會做,仲幫我定埋日期時間呢?」奇就奇在今日我是咁啱喺街撞正牛生的,甚至不是他打電話來的,如果我沒有碰到他,明天他們在約定鐘數發現我沒有去,又會點呢?
如今,DaVinci先生的為人只得兩個可能性:(A)大頭蝦冇手尾忘記了followup但以為自己有;(B)以為自己是潮流大王邪教教主一聲令下誰敢不從你區區一個寫嘢人仲唔仆到去?一來我真的很好奇到底是(A)還是(B),二來牛老爺與我私交亦甚篤,我畀面他也要去一趟吧。
「但我冇錄音器材喎!」我和牛老爺說。我係個時裝作者啫,唔等如有做訪問嘅架生,唔通阿DaVinci真係以為我係記者?
「我幫你班返嚟!」素來豪氣的牛老爺拍心口,當然,在這種補鑊的情況下,除了豪氣以外也別無他法了吧?
第三幕:得未呀?
先播插曲。
我居然「專業」到比原定時間早抵達會場,心想當做多點資料搜集也許會令訪問稿寫得更透徹。
剛好是畫展的開幕禮,我和第一批來賓們一起入場看畫,當中有套A至Z廿六個英文字母的版畫既展又銷,可是我們一進去時已看到好幾張字母版畫旁被貼上了代表「已售」的紅點,正納罕何方高人那麼快手?看清才發現售出的那幾幅串起來剛好是DaVinci的英文名字。當時我便覺得,這麼自我中心又愛炫耀的性格,將來也許是會為他惹來大禍的,果然在幾年之後……
轉入正題。
他們約了我5點做訪問,結果我等到差不多7點,因為我的priority大概是最低的吧?要所有媒體都問完才輪到我,算了,都來到了,難道不把事情好好做完,給人家面子也給到底吧。
對談開始!
「等等!」
吓?
他們又說等等,原來《SN》雜誌的人來了要替設計師和DaVinci拍些合照,將來搭配這篇對談刊登。
咔嚓咔嚓,又差不多半小時設計師才有空坐下來和我對談,而對談期間,拍照繼續。
對談了五分鐘,我發現根本「對談」個屁,叫「對談」,畫面至少是兩個人兩張椅子一人一句才叫「對談」吧,但那些攝影師一直只拍設計師和DaVinci而鏡頭從來沒有向過我這邊……這下終於真相大白,我在這裏飾演的角色真的只是一支筆,一支層次最低等最久又沒資格露臉的免費筆,達先生叫我來寫根本就是讓他自己好上雜誌好賣人情好顯示一下「我幾威,阿邊個邊個一叫就嚟!」
直到這一刻,我都沒走人堅持完成這「對談」我都算忍得了,主要是因為我真的尊重這件事的另一搞手牛老爺,而且我要是即場劈炮,主人家可是很肉酸的,自己鬼打鬼也沒必要在外賓面前丟臉吧。
好,訪問繼續。
又問了兩個問題之後,一直坐在側邊監聽着的DaVinci少爺忽然黑口黑臉像呼喝下人般對我說:「得未呀?你問完未呀?我哋好肚餓要去食飯!」
講這個故事出來並非表示我覺得這位DaVinci先生犯了甚麼極奸極惡的錯;也不等於我到了幾年後的今日仍對他有「不共戴天之仇」,只是想講,像DaVinci這樣一個利用別人得來又不知尊重的人物,永不再合作之餘,以後我如果聽到他當街被打或者涉嫌藏毒或者捲進任何不好的事,我都不會相信他是無辜的,所謂印象分就是這麼一回事。
有朋友聽了這故事覺得他欠我一聲道歉,不必了,一來像他這種口甜舌滑的人道了我也不信是真心的「謙恭」的,而是「開工」的;二來,這些年來聽了那麼多有關他的故事,我覺得他該道歉的人,我一百大都不入啦,而那些人都未得到過他誠心的apologies,幾時輪到我呢!
本周插插曲
幾個月後有個party,忽然有人跟我說「上次唔該晒,真係寫得好好」,我看清楚才知原來是《SN》雜誌的老闆。
當然,那篇稿我根本沒有交,原來很多老闆根本沒有看清楚自己的出品,也不知屬下誰有做甚麼誰沒做甚麼,所有都是「知啲唔知啲」地聽回來就算數的。唉!
Textby黃偉文
mailto:[email protected]
本欄逢星期日刊出